鍋爐煙塵煙氣檢測
我國的能源結構尚以燃煤為主,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大,直接影響環境空氣質量。定期進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檢測,有利于提高污染治理設施效率、提升設施的運行水平,可滿足我國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和污染物總量減排的目標,在控制煙塵、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
檢測依據
《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GB13271-2014是由國家環境保護部制定、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于2014年4月28日共同頒布,控制鍋爐污染物排放,防治大氣污染的國家標準,本標準適用于以燃煤、燃油和燃氣為燃料的單臺出力65t/h及以下蒸汽鍋爐、各種容量的熱水鍋爐及有機熱載體鍋爐;各種容量的層燃爐、拋煤機爐。使用型煤、水煤漿、煤矸石、石油焦、油頁巖、生物質成型燃料等的鍋爐,參照本標準中燃煤鍋爐排放控制要求執行。本標準不適用于以生活垃圾、危險廢物為燃料的鍋爐
檢測目的
鍋爐分為燃氣鍋爐和燃煤鍋爐,燃煤鍋爐在燃燒過程中會產生煙塵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等污染物,對其排放的污染物進行監測,可檢測鍋爐燃燒狀況、消煙除塵、污染排放是否達標,其環保設施是否合格,為環境管理與評價大氣環境質量提供相關科學依據。
檢測內容
本標準規定了鍋爐煙氣中顆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汞及其化合物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限值和煙氣黑度限值
采樣方式
預約上門采樣
檢測方法標準
鍋爐煙塵 | GB/T 5468-1991 | 《鍋爐煙塵測試方法》 |
氮氧化物 | HJ 693-2014、HJ/T 43-1999 | 《固定污染源廢氣 氮氧化物的測定 定電位電解法》、《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方法 鹽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》 |
二氧化硫 | HJ/T 56-2000、HJ/T 57-2000、HJ 482-2009 | 《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 碘量法》、《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 定電位電解法》、《環境空氣 二氧化硫的測定 甲醛吸收-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》 |
林格曼黑度 | 《空氣和廢氣監測分析方法》(第四版)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(2003)、《固定污染源排放煙氣黑度的測定林格曼煙氣黑度圖法》HJ/T 398-2007 | 測煙望遠鏡法 |
汞 | 《空氣和廢氣監測分析方法》(第四版)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(2003) | 原子熒光分光光度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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